他们再次准备出门吃饭时,水荆秋的电话响了。他朝她嘘了一下,把嗓子清理干净,仿佛出门前检查穿着是否齐整。若阿内听出来了,打电话的是梅卡玛,她已经到了阳朔,正在他住的酒店大堂等他。他说他在西街溜达,马上过来。他慢慢合上手机,无助地望着她,他在她眼里渐渐地萎缩得趴在地上。那一刻,她真的感觉他像一条丧家犬,收紧尾巴,眼神困苦,渴望收留与宽容。这不但不能激起若阿内的怜悯心,反倒惹起了她的鄙视与厌恶,她踢了他一脚,鼻子一哼,说:“你该感到高兴,可以重度蜜月了。试过和她在酒店2米乘2米的大床上做爱吗,像我们刚才一样,挺美好的。”他说若阿内不讲道理,他根本不知道梅卡玛会来阳朔,事情会是这样,他完全不知情。他解释起来,也只是像丧家犬进一步打动别人获取同情的表演。她依旧只是冷静地嘲讽,一想到他们将在此同床共枕,心里就要发疯。“怎么着,我也得让位于她,谁让我是野的,她是家里的;她是法内的,我是法外的;她和你生了儿子,我和你只有做爱;她早认识你,我迟了十几年。她是你的妻子,我是你的野食。你对她有责任,对我只讲感情,多么宝贵的感情,关键的时候,你都不会留在我的身边。”仿佛暮年的老女人,她语调平淡,眼泪已经滴下来。他心慌意乱,着急回酒店把自己交给梅卡玛,又不能这样扔下若阿内,更何况她在哭。他打定主意,随她的话怎么伤人,都不生她的气,在最快的时间里安顿好她的情绪。于是他说很内疚,他想陪她,可是他不能不回酒店,下次好好弥补她。他觉得说“下次”太敷衍,于是想了想,很果断地说,下个月,他就带她去丽江,那里比西街更漂亮。他被自己的想法所鼓舞,一扫先前的可怜气,神情立刻好起来。她慢慢苏醒似的回心转意,她比他更无奈,她痛苦地望着他,因而意识到自己才是真正的丧家犬——他抛下她,回到梅卡玛的身边,梅卡玛又一次赢了她。她唯一一次赢梅卡玛,是他们一起跳进河里的那个晚上,而那个晚上的意义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撑不住她的爱情与耐心。他吻别她匆匆走了,走前不忘对着镜子检查一遍。她在他背后说:“放心,很正常,怎么看也不像刚刚偷过情的样子。”他已经没有时间在乎她的挖苦话,嘱咐她自己去吃饭。看着他道貌岸然的背影消失,若阿内忽然不知自己究是何物,因何出现在此时此地,又将向何处去?她一个人待了很久,想到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梅卡玛为什么突然追到阳朔?如果不是她发现了水荆秋的奸情,便是特意来一场浪漫袭击。若阿内当然希望结果是前者。但前者依然令她不快。一分为二来说,梅卡玛的追踪不是好迹象,这说明她对他看得紧,害怕他被别人夺走,是不愿放手的反应;另一方面,若阿内期望她发现了水荆秋的奸情,她做梦都想,梅卡玛对此事的态度,几乎能决定两个女人的幸福与命运。但若阿内到最后都不知道梅卡玛来阳朔的原因。正常的话,在狭长的西街碰上梅卡玛与水荆秋很容易,她也盼望有那样的一幕,看那一对狗男女是怎样的貌合神离。她白天租辆自行车到周边排遣忧伤,一到天黑,就整晚都在西街游荡,像个便衣侦探。然而,一连几天,她都没有碰到他们。她便猜想是水荆秋有意躲开了。她感到失落,同时又感到快活,她觉得梅卡玛实际上还是败给了她,因为她霸占了整个西街,水荆秋的心,也仍然留在她身上。不过这种快活并没有延续多久,水荆秋在梅卡玛身边,这个基本的事实击中了她,说不定在这个绝对新鲜的环境里,他们在2米乘2米的大床上捡回了久违的快活——他们才是真正快活的人。“梅卡玛,以为你这妻子的角色如何神圣吗?你比我更清楚,你是个真正可怜的主儿,你内心有无法遏制的哀鸣。我跟你说吧,婚姻是性关系的一种,婚姻只是娼业中一种比较时髦的方式,在娼业里卖身的女子和在婚姻里卖身的你相比,不过是价格和时期的久暂不同,再者是你受了法律的封诰而已。明白吗?你不过是娼妓的同行,并且是不守同行公议而真正跌价的女人——你比娼妓更卑微,娼妓的地位虽卑劣,却从没有把自己的身体完全签字卖绝的,你所签的婚约却是一种卖绝的卖身契;娼妓有她的自由和个人权利,你或许认为不足挂齿,而你连这点不足挂齿的也得不到。你只有‘偷’人才能获取慰藉,娼妓比你自由且光明正大得多。没错,我是那被你称做丈夫(嫖客)的水荆秋的情人,我们是你眼中的狗男女,而我们纯粹相爱,彼此给予,我们的爱情是我们心中高于尘世的一次再生。我和他一起睡过香港、上海、北京、新疆的酒店,我们的激情惊心动魄。你们结婚十年了吧,最后一次做爱是什么时候?你知道。我知道。你们婚后,水荆秋在外面有过几次长久不一的激情,他心灵上产生过怎样的动荡,我知道,你不知道。他最终仍在你的身边,这不是爱。你知道。我知道。我的确是同情和怜悯你的,你的‘妻子’身份看起来固若金汤,高傲坚贞,你却是最大的失败者,受害者——你在进行自我戕害,你把‘妻子’的尊贵弄得猥琐不堪。水荆秋爱上我,是你的责任(当然你无能为力);我爱他,是上帝的责任;可怜的你,不该站在道德的最高点,以庞大群蓄统一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婚姻与现实。”嫉恨使若阿内浑身灼热,躁动,她感到自己在光洁的圆月底下,正痛苦地蜕变成一头面目狰狞的怪物。2005年10月15日end袈裟扣一结婚的好处,在于疾病和死亡时有人照应。爱情只是能量释放,人偏孳生痴妄的根,心底常设神圣祭坛,没有爱情的供果,那里便虚着,风不调雨不顺,社稷不安,爱情便类乎祸害。我无意贬低什么。的确,爱情好比蕾丝花边,婚姻的裙衫上,可用,可不用。漂亮繁缛的东西,某种意义上是累赘,需小心打理,又经不起搓洗,途中还有不断缺失的遗憾,免不了一生为落差所囚。还不如从实用价值出发,裙衫穿着舒适、得体,新样旧貌悬殊不大,两个人精神上永不交叉,回想起来乏善可陈,便是上乘了。况且,恋爱极耗精神和时间,谈上几年,仍是雾里看花,一结婚,虚实真假就显山露水了,这是婚姻的功能。所以,我结婚是有理论指导的。那天,我在等绿灯过马路,打算去对面书店消磨一下,偏又接到美术馆的电话,叫我马上过去,商量画展的细节问题。我和一位男士拦到同一辆的士,相互谦让时,车被他人占了。这位男士就是吴非相。当时我想,和他结婚应该不错。在下一辆的士到来之前,我递给他一张请柬,请他有空来看我的画展。没错,我是画家樊莲花,不少人喜欢我的水墨画。我三十五岁,延续着青春期的清瘦、长发与怪脾性。恐怕只有非相这样的男人,才会想象我几乎是张白纸,大约谈了三次恋爱,一个拉了手,一个接了吻,一个上了床,再放宽一点,顶多是一幅铅笔素描,简单涂了几笔,万难想到我是浓墨重彩的中国画。这是非相的不是。他到美术馆来的那天,我们决定结婚,三天后便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完全忽略了坦白历史的重要环节。八月十五,上午九点登记。至夜半,我便对这次婚姻满腹狐疑,竟有懊悔与恐惧,不知道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平心而论,商定结婚以后,兴奋有之,幸福有之,甚至感天谢地。我们相互是满意的。登记当天,午餐在酒馆吃鱼生,晚餐由我来做。碰巧我兄长来了,非相提出喝点白酒庆祝一下,我没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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