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mike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尖沙咀是个是非之地,每天有人生,有人死。
所以我才能日进斗金。
十七岁以前,我在街上当烂仔,辛辛苦苦,每天打生打死,赚不到多少钱,阿mike劝我回去跟我老爸继续学医,他说你好歹师出名门。
我说名门你妈个大香蕉。
十年以后,他成了尖沙咀最出位的老大,我成了尖沙咀最黑的黑市医生。
有时候我常常想,我老爸要是还活着会不会被我活活气死,不过后来想想也没什么区别,他本来就是被我活活气死,才轮得到我来当家做主。
区别只是早死几年,还是挺着到现在才死。
其实讲真,小时候我很崇拜我老爸,因为他是名门之后,宝芝林传人,侠肝义胆,悬壶济世。
而那个时候电视上也老在放黄飞鸿,佛山无影脚,打遍广东无敌手。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以后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拳脚无敌,仁心济世,身旁还有可爱的十三姨陪伴,共闯天涯。
可世事往往不如意。
十之八九。
我老爸是大侠,是仁医,别人来看病很少收钱,甚至还经常倒贴别人药。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们家就很穷,很拮据,我看到别的小孩子有新玩具,总是羡慕的不行。
但我不会开口要,因为我老爸肯定会跟我讲,侠者仁义为先,玩具是小道,不重要。
我不怪他。
他要当大侠,没什么不对,我也想当大侠。
想当大侠是不能有玩具玩的。
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知道了,那是不对的。
想当大侠没错,但为了当大侠就要看着自己老婆去死,就根本不对。
我十五岁的时候,我老妈由于常年辛劳,得了绝症,我老爸束手无策,送去看西医,没有钱,最后我老妈病发死了。
善医者不自医,真是讽刺。
我老妈出殡那天,我破出了家门。
临走前我砸了家里那块据说是祖师爷传下来的牌匾,宝芝林,我宝你妈个大香蕉。
之后几年我颠沛流离,结识了阿mike,加入了三合会,打打杀杀,刀光剑影,凭着从小练得拳脚,闯出了点名气。
本来没什么意外,我可能会坐到阿mike现在的位置,或者更大,然后某天死在浅水湾豪宅的大床上,情妇的怀里,又或者死的更早。
但我老爸死了,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有人找到我,跟我说你老爸不行了,你赶快去看看他。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我再次见到我老爸的时候,他已经老的不行了,坐在病床上像个痴呆患者,白发散乱,骨瘦如柴,完全没了当年大侠的风范。
他看着我,抬起手,似乎想抱抱我,但最后放下了。
我们就那么对视了很久,他的混浊的眼里流出了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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