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时候,我在我们辉县的德克士上班,送外卖。
——读者看到这里,肯定疑惑了,上一章不是‘长出金毛’吗?咋突然扯到德克士了?
嗯,这不是小说章节内容,而是我纯粹想跟你们聊聊。
2102年,我十九岁,大街上放着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我骑着电动车,在大街上给县城里的人送外卖。
因为我勤奋,人也算聪明踏实,老板挺喜欢我,基本上有单子都交给我,而我也抢着干一些脏活累活。
有一次,老板带着我到办公室谈心,问我愿不愿意学习一些其他工种?比如快餐店的后厨、销售、原料,质检。这样有助于我在德克士系统里的发展。
我说我不愿意,我在德克士只是暂时的工作,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位写手,我希望我去大城市发展,而不是这么一个小县城,我希望我能成大器。
老板很理解我,说好吧。
记得我第一次送外卖,是给我们辉县的一个叫做‘金苑小区’的住户送,进去后把电车停在了路边,路边一整排,全都是电车。
在我上楼的时候,外面忽然下起了雨。
当我送完了出来后,发现那一排的电车,已经全被小区看门大爷推到一旁避雨了,只有我那辆电车,还在雨中淋着。
我骑着电车,没有穿雨衣,就这么往店里走,而同时我也听到了小区门口卖饮料的大爷说:“看送外卖的多不容易,下这么大雨还送。”
旁边一人接口说:“没本事才去送外卖,有本事谁去送啊。”
是的,当时我也知道,我没本事,我只是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早年辍学,流浪在外,没有一技之长,一直一事无成。
但我还是不甘心。
记得有一次,晚上十点多,我送出去了德克士最后一份外卖。
一般来说,每到晚上十点钟,外卖服务就停止了,但那晚在九点五十的时候,店里接到了电话,说让送去。
我至今忘不了地址,是距离德克士店非常远的孟电水晶城。
领班忐忑了一下,接受了单子,然后交给了我。
交给我时,领班告诉我,电车几乎没电了,手机也快没电了。我说没关系。
于是,我骑着电车,拿着店里的功能机,还有破例拿出来的自己的翻盖手机,去了。
因为电车电量不够,加上小区太大,找不到单元号,我足足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才送到。
回来的时候,我推着没电的电车,又下雨了。
那是晚上十一点多,夜晚的马路上空旷无人,下着不算大但也绝不算小的雨,我把自己的翻盖手机拿出来,放了一首五月天的《咸鱼》,一边走着一边听着。
我看着路两边的灯火辉煌,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永远都这样庸碌下去,永远这样的像只蝼蚁一样?
我热爱阅读,热爱写作,可那当时,我又换上了阅读障碍症。
没有患过这类病症的人,永远不会懂有多痛苦。
我想看书,可每当拿起书本,却只能瞄着一行字,反复地看,看几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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