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呜,汪汪!”
“汪汪汪。”
从院子里不停传出的狗吠预示着它此刻暴躁的心情。
“滚一边去。”
蒙雲呵斥了一声,狗吠之音立止,那站起来比他还要高的大狗呜咽着退回到了角落里。
这条大狗是蒙雲前年冬天在雪窝里捡回来的,当时小家伙才一个手臂那么大,谁成想如今却长成了这般庞然大物。
在这酷寒的草原上那么小的幼崽竟然没被冻死不得不说堪称一种奇迹了。
也不知它是怎么来到这的,当时蒙雲也是初来不久,觉得他们俩还真是有些同命相连的感觉,都被遗忘在了这。
相逢即是有缘,就决定留它做个伴,将它带回了住处收养了下来,自此这个院子里也就增添了一个成员。
只不过也不知是处于何种目地,这条大狗被他起名唤作“大将军”。
但它还真就无愧这个名头,对阵狼群也是丝毫不畏怯。
这狗长得是黑面獠牙,通体长毛,似狮似虎,四肢粗壮,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品种,体型比狼王都大。
去岁冬天行猎时他们遭遇到一个小型狼群,十几头饥肠辘辘的饿狼将巴根大叔还有他跟小五团团围住。
“大将军”异常生猛,独斗四匹饿狼而不落下风,在他们三人都是各自解决了一只后,狼王见势不可为遂返身退走,而那四匹围攻“大将军”的野狼则被它悉数咬死!
连巴根大叔都是不由赞叹它一声“神种獒犬”,据他所说,草原上的大狗都叫獒犬,能咬死狼的也不少见,可像他这只一口咬死一头的他也是闻所未闻,从未见到过,所以毫不吝啬的称它为“神种”。
只不过“大将军”不甚领情罢了,因为在草原上但凡见过血,杀过狼的獒犬都是忠勇无比,且一生只认一主!
此刻蒙雲回来这院子自然要先给“大将军”做饭去,昨日一夜未归,就在那原地宿营了,想来“大将军”也是饿的不行
两位老爷子陷入回忆后久久不能自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互道衷肠,期间又喝了不少酒,一会哭一会笑的,还一直称赞自己长大了,懂事了
等两位老爷子都醉醺醺睡倒后,直接就地宿营过夜了,他也就没在折腾。
陪着娘说了一夜的话,也知道了他们此番前来寻自己回去的目地。
因为他大伯,晋阳王蒙百煜病重,恐怕没多少时日了!
昔日的白马渡主将,一昭成名,传遍天下。
等他爷爷过世后大伯蒙百煜也就顺理成章的接掌了北疆军政大权,爵位也是更进一步,裂土封王!
武将的终极目标,在正是壮年的大伯身上印证完成,虽然有爷爷余荫的关系,但也不能否认他的功绩与能力。
如今已快三十个年头过去,大伯终是走到了这一生的最后一步。
将军百战身先死,伏波惟愿裹尸还。
曾经叱咤疆场纵横辟阖的大伯如今将要老死在这床榻之上,也不知是蒙百煜的幸运,还是晋阳王的悲哀。
想来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将自己当成了行尸走肉吧?
随着昔日袍泽一个接一个的先他而去,他的心也是随之破碎,只不过是剩下了一具没有感情的躯体罢了。
为了不让那么多的英魂功勋化为泡影,就这么靠着一副腐朽的残躯来守护这北疆的基业,维持这盛世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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